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及方法
发布时间:2019-04-11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导语: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及方法。年数总和法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年数比率法、级数递减法或年限合计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
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
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使用年数总和法例题
例:丁企业在2002年3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该资产原值为30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要求计算出2002年和2003年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解题思路: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需要考虑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同时要注意折旧的年限一年与会计期间一年并不相同。
该固定资产在2002年3月购入,固定资产增加的当月不计提折旧,从第二个月开始计提折旧,因此2002年计提折旧的期间是4月到12月,共9个月。
2002年计提的折旧额为:300×(1-5%)×5/15×9/12=71.25(万元)
2003年计提的折旧额中(1-3月份)属于是折旧年限第一年的,(9-12月份)属于是折旧年
限第二年的,因此对于2003年的折旧额计算应当分段计算:
1-3月份计提折旧额:300×(1-5%)×5/15×3/12=23.75万元。
4-12月份计提折旧额:300×(1-5%)×4/15×9/12=57万元。
2003年计提折旧额为:23.75+57=8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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